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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、项目基本情况 |
| 1、采购项目编号:巩财磋商采购-2025-39 |
| 2、采购项目名称:巩义市文物局博物馆馆藏青铜器保护修复项目 |
| 3、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 |
| 4、采购公告发布日期:2025年06月27日 |
| 5、评审日期:2025年07月10日 |
| 二、成交情况 |
| 包号 |
采购内容 |
供应商名称 |
地 址 |
中标金额 |
单位 |
备注信息 |
| 巩财磋商采购-2025-39-1 |
磋商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|
河北艺晟文化遗产保护有限公司 |
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路庄子乡马羊村村 西(现代雕塑产业园内) |
996,500.00 |
元 |
评审总得分:88.33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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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序号 |
名称 |
服务范围 |
服务要求 |
服务时间 |
服务标准 |
| 1 |
巩义市文物局博物馆馆藏青铜器保护修复项目 |
磋商文件的规定全部内容 |
合格、符合国家、行业相关标准 |
一年,12个月 |
合格、符合国家、行业相关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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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、评审专家名单 |
| 毛钦彪、杨化锋、白相国(采购人代表) |
| 四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|
| 收费标准:参照《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》豫招协[2023]002号(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),由成交人支付。 |
| 收费金额:16,940.00元 |
| 五、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|
| 本次中标公告在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》《巩义市政府采购网》、《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》上发布,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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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六、其他补充事宜 |
| 1.评审地点: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评标室;2.定标日期为2025年07月10日;3.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者的,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和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相关规定,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(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)、质疑函原件(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)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(邮寄件、传真件不予受理)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 4.监督单位: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 电话:0371-64389803 |
| 七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|
| 1. 采购人信息 |
| 名称:巩义市文物局 |
| 地址:巩义市安康路12号 |
| 联系人:曹明杰 |
| 联系方式:0371-66551416 |
| 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(如有) |
| 名称:河南万禾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|
| 地址:河南省巩义市华玺广场12楼 |
| 联系人:李晓鑫 |
| 联系方式:15188369144 |
| 3.项目联系方式 |
| 项目联系人:李晓鑫 |
| 联系方式:15188369144 |